【摘 要】对自由的追求是人类的天性和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因而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思想家都对这一理由做过许多有益探讨。文章力图通过中国哲学关于人的自由理由研究,更深刻的揭示关于人的自由的科学内涵,并且展现这一理论对当代人类社会以及每个个体的发展具有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自由理由;儒家;道家;佛家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由于生产力的落后,生产关系的不发达,人们主要把精力投入到存活需要中,人对社会的依赖为人的生活套上了枷锁,限制了自由的发展,自由仅仅只存在少数剥削阶级的手中。中国传统的自由精神和传统的思想文化紧密相连,其实质是关于人的学问,表现为重视研究人的本质、人性、人的价值和理想以及人的生死自由等。黄玉顺教授概括为:儒家“入世的自由”,道家“忘世的自由”,佛家“出世的自由”,以及三者融合为一的超越的自由精神。
一、儒家的自由观
儒家学派开启了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当时参与百家争鸣和文化融合的主要是孔子、孟子、荀子三大家。儒家追求的自由,乃是个人的内在精神和道德的自由,是一种道德超越天人合一、入世有为的自由,这从儒家的生死观中有所体现,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人在生时,应努力尽到自己的责任,实现“天下有道”的和谐社会理想,修养自己的学问,达到“天人合一”的“不朽”的境界。孔子一生中追求的真善美合一的人生最高境界就是儒家追求自由的一个写照,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率性而为,随意而行,一如自然,达到圣人“至善”的最高境界。儒家的自由不仅关注人与社会的关系,即道德自由,同时也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哲学自由,将人与天地称为“三才”,从天人一体的结构中对人的价值、人的自由理由进行探讨研究,自由的理想人格是圣贤人格,集忠孝仁义于一体,兼仁智勇三德,正道直行,天下为公,最终达到内圣外王,人格境界高低不同,人实现的自由程度也就各异,人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天道的完善,在实现自由目标的进程中,一要遵循“天道”,实现天人和谐,二要走“人道”,实现人际和谐。
二、道家的自由观
道家的奠基人是生活于春秋末期的老子,其两千多年来深深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精神面貌。道家思想认为人的自由主要源于逍遥自适、自然无为,具有强烈的超越意识和批判意识,它实质上是一种不合作,不索取的消极自由,钱穆先生在著作《中国文化史导论》中指出,西方人在对立中求自由,而中国人讲究整合,缺少在对立中积极寻找自由。
实质上,道家追求的自由是一种“忘世的自由”,回避现实,他们希望在现实的生活中以人的自然本性为出发点,从仁义礼智的教条桎梏中解放出来,回归自然,达到心灵的解放,实现精神的自由。道家认为,生和死无非都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一种道,而“道”是永恒的存在,人肉体的存在只是暂时的,如果人能顺应自然而同于道,那么人就可以超越有限而达到与道同体的境界,人应顺应自然规律,不能忤逆,以“无为”的方式取得世事外变中的自由。庄子哲学的最高境界就是逍遥无待,它也是庄子自由观的灵魂,指的是人的心灵的逍遥和人的精神的遨游,不为欲所动,为物所累,无牵无挂,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老庄之“道”以虚己无待、特立独行的精神自由之路指出了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独立人格境界,以天地为炉为人类有限的生命历程提供了终极关怀,超越自身的有限性,实现真正的自由。
三、佛家的自由观
佛家是佛教徒和佛教哲学家的统称,其创始人为释迦牟尼。佛教讲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它认为世界都在变化之中,是无常的,没有永恒不变的,一切的变化都是有理由的,即缘起。佛教哲学以人为本位,探讨人生的终极真实理由,杜继文先生研究指出,中国佛学按其本质规定可以定义为“自由”,佛教小乘的“自度”,即是追求个体的自由,大乘的“普度”则是追求群体的自由,追求的是一种“出世的自由”,一种永恒的涅槃境界,最终目的是超越“自我”而成“佛”,成佛是佛教徒追求自由的理想境界和终极目标,佛就是自身生命的本然性存在,当下即得,不须到处寻访,在外界求索。禅宗所说的“自由”其实是“自性”远离了一切污染现象的本来状态,生命主体本身及其所具有的功能,自由不是一个外在的特有的有待追求的对象,是“自性”的呈现、开显及发用,是一种完全的开放,是“本心本性的实存地醒悟”。从主流上来说,它关心的是个体生命的解脱和自由,没有自由的个体,群体的自由就无从谈起,禅宗的自由是建立在真正主体性之上的实践自由、生死自由,是一种意境的自由,表现为以完整的心、空无的心、无分别的心,去关照、对待一切,不为外在的一切事物所羁绊,所奴役,超越意识的根本性障碍,以求在心态结构的深处实现个体与整体、短暂与永恒、有限与无限的统一,使人由万物、时间、空间的对立者转化为与万物、时间、空间的和谐者。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的传统文化通过天性与心性这两级来理解和实现“自由”。儒家养心使人们积极进取,肯定自我和入世的倾向,从道德论上肯定每一个人为善去恶的内在根据,以及在社会关系中实现自身的必要选择;道家主张无为,尊“天性”,从自然论上肯定每个人的自我价值和本性自由;而中国佛教则以主体的“自作自受”轮回之说丰富了传统的人生论,提倡随缘任运、心不执著。它们的共同之处是都主张从人的内心世界中去探索自由,难以使人在现实生活中拥有真正的自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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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雷艳妮(1984- ),女,汉族,陕西澄城人,西安思源学院思政部,助教,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人学与中国哲学。